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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化國有地 高屏設太陽能專區


〔記者吳佳蓉/台北報導〕財政部國產署副署長邊子樹昨表示,響應政府推動綠能發電政策,將與屏東縣政府簽約,合作在高、屏交界處打造太陽能發電專區,活化土地面積合計高達37公頃。當地過去遭盜採砂石,曾處處大坑,如今回填改當綠能發電基地,別有意義,也成為史上國有地綠能活化首例。中央與地方合作活化國有地不稀奇,但合作推動綠能發電則為首次。邊子樹表示,1988年因省府移交,國產署在高樹鄉取得多處不相鄰國有地,零落分布於荖濃溪一側;取得時就發現土地遭盜採砂石,但找不到兇手,總計有35個深度10~28公尺的大坑洞,只能靠國產署扛下,編預算回填。

國產署預估,粗估可吸引民間投資金額13.2億元,創造41.1億元產值,並提供220個就業機會。太陽能發電設施裝設後,預計每年可發電2800萬度,提供8000戶家庭用電,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.5萬公噸。權利金部分,預計30年可收到1.38億元,由國產署及屏東縣府對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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